(一)联络和组织动漫画创作者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,提高动漫画创作者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。鼓励和帮助他们提高业务修养,积极参与动漫画创作,逐渐成为我市动漫画市场创作的优秀人才。
(二)大力促进动漫画创作、创新及繁荣,积极为会员提供学习机会,深入省会和动漫画创作的条件。鼓励会员在创作中弘扬时代的主旋律,提倡多样化。
(三)本协会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,努力增强动漫画文化事业自我发展的能力。
(四)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,维护会员民主权和正当的经济权益,本协会通过组织比赛、评奖活动,对在动漫画创作、表演、动漫画研究评价和其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动漫画工作者,给予奖励。
本协会鼓励会员参加普及工作,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演出活动,扩大协会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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